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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校区2017年第7号晚归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6  


1.    2017年5月24日,艺术学院音乐16-2班,GA15-112宿舍黄璐同学晚归。

2.    2017年5月24日,艺术学院音乐16-2班,GA15-112宿舍陈卓同学晚归。

3.    2017年5月24日,艺术学院音乐16-1班,GA15-112宿舍张倩同学晚归。

4.    2017年5月28日,经管学院国贸14-1班,GA1-556宿舍颜蕊同学晚归。

5.    2017年5月28日,地科学院水文16-1班,GA1-511宿舍于俊燕同学晚归。

6.    2017年5月29日,经管学院物流16-2班,GA1-430宿舍高枫同学晚归。

7.    2017年5月29日,经管学院物流16-2班,GA1-430宿舍刘爱霞同学晚归。

8.    2017年5月29日,经管学院物流16-2班,GA1-430宿舍刘茜茜同学晚归。

 

依据我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以上同学(宿舍)全校通报批评。按照学校《学生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以上同学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和奖学金、单项奖等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同时取消以上同学个人所在宿舍及班级的文明宿舍、先进班集体标兵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学生工作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