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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阳光讲堂”心理健康知识第二十六期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29  

各学院:

为进一步普及、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大学生自助与助人能力、发挥心理委员的朋辈助人能力,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的建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举办“阳光讲堂”第二十六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1级各班心理联络员及宿舍观察员

学院

人数

学院

人数

能源学院

12

自动化学院

14

测绘学院

13

电信学院

12

地科学院

12

化工学院

13

土建学院

17

材料学院

13

机电学院

20

交通学院

9

计算机学院

15

文法学院

9

数学学院

14

外国语学院

11

经管学院

12

艺术学院

9

海洋学院

7

安全学院

11

注:1.上表中人员安排根据各学院各专业的班级总数加上2确定。

2.参与培训的人员由各学院择优安排,应保证每一个专业至少有一人参与培训。

3.各学院在参与培训的人员中选出一名负责人,负责人员签到与通知的传达。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4月25日-4月29日每天16:00--18:00

线下培训地点: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J14-223

线上学习网址:https://live.bilibili.com/22538217

三、培训纪律

1.培训组织:线下学员(2021级青岛校区全体班级心理联络员)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和考勤。线上学员(2021级济南、泰安校区全体班级心理联络员及三校区全体宿舍心理观察员)由各校区、各学院统一组织在固定教室内收看培训内容,学院负责组织和考勤。

2、学习态度:上课遵守课堂纪律,认真记录,积极配合老师,并主动将培训的收获同班级同学分享交流,帮助同学解疑答惑。

3、考勤制度:课前严格点名,课堂开讲后不允许进入教室,上课期间禁止随意离开,中途离开者不予签退。学员考勤情况将与结业成绩直接相关,无故缺席1次或请假2次以上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四、培训考核

1、考试考核:线下学员和线上学员均进行考试考核。考试形式为线上答题,通过链接进入考试界面,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超过规定时间未答卷者视为弃考,不再次开放考试通道。最终考核成绩还包括日常考勤、课堂表现,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考试时间和考试要求在培训期间另行通知。

2、结业证书颁发:结合考试、日常听课、参加活动情况对学员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合格者统一颁发山东科技大学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班结业证书。

五、注意事项

1、青岛校区各学院安排一名负责人,济南校区、泰安校区各安排一名负责人组织本学院阳光讲堂培训工作,并加入QQ工作群:272574084,详细通知及考试题库会在群内发布。

2、请三校区各学院于4月23日下午18:00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jlpxb@126.com,汇总表见附件1。

(汇总表见下方附件1)。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阳光讲堂培训班学院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