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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生个人奖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23  

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山科大发〔20204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生个人奖学金评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和依据

本次评比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毕业年级个人奖学金,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山科大发〔202048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评比方式和流程

使用“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学工系统”)进行线上评比,学生登录“学工系统”自主申报(请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参加评比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漏报不再安排补报),辅导员与学院两级审核,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线上提报至学校审定(学生操作流程见附件1,辅导员操作流程见附件2,学院审核流程见附件3)。

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依据及导入方式

奖学金的评比工作要以毕业生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个人素质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本次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依据《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山科大发〔202047号),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相关细则进行,保证学生个人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的准确性,认真做好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汇总工作,成绩汇总后向学生公布,接受学生监督,并将综合测评成绩导入“学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系统将自动计算参评学生是否符合奖学金评比条件。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奖学金评比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政策性、时效性强,各学院要对评比工作做好全程监督与指导,评比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评定标准和评比程序确定候选同学名单,充分征求广大同学的意见,并在学院内部面向广大师生公示,接受监督。负责奖学金评比工作的辅导员老师可加入工作群(QQ群号:318085241),对于评比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反馈解决。

(二)严格流程,按时提报。请务必按照操作流程中规定的时间节点申请和审核,过期系统将关闭,影响学生奖学金的评比和发放。

1.综合测评成绩辅导员导入时间节点:3318:00-4123:00

2.学生个人信息修改申请和奖学金申报时间:468:00-4923:00(核对银行卡号)

3.学生信息和奖学金辅导员审核时间:4108:00-41223:00

4.学生奖学金学院公示及院级管理员审核提报时间:4138:00-41523:00

五、济南校区学团工作部、泰安校区学团工作部负责组织各自校区的评比工作,评比结果报学生工作部。



附件:

1.学生操作流程

2.辅导员操作流程

3.院级管理员操作流程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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