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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校区2018年第10号违禁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16  

1、2018年05月09日,矿业学院工力14班,GC4-626宿舍有人将学校禁用的吹风机在宿舍内插电使用。

2、2018年05月09日,测绘学院遥感15-1班,GC5-204宿舍有烟头。

3、2018年05月09日,测绘学院海测17班,GC5-519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4、2018年05月09日,测绘学院遥感17-2班,GC5-630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5、2018年05月09日,测绘学院测绘14-1班,GC5-505宿舍有烟头。

6、2018年05月08日,地科学院水文15-1班,GA15-301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两件)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7、 2018年05月09日,地科学院资勘17-1班、资勘17-2班混合宿舍,GC1-101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8、2018年05月10日,机电学院机电15-4班,GC8-5002宿舍有烟头。

9、2018年05月08日,数学学院统计14-2班、信科14-1班混合宿舍,GB8-316宿舍有人吸烟。

10、2018年05月07日,经管学院财政14-2班、电商14-1班混合宿舍,GC9-403宿舍有烟头。

11、2018年05月11日,文法学院秘书17班,A16-417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2、2018年05月11日,艺术学院环艺14-2班,GB10-605宿舍有烟头。

13、2018年05月11日,艺术学院环设15-2班,GB10-606宿舍有烟头。

14、2018年05月11日,艺术学院环设14-1班,GB10-607宿舍有烟头。

15、2018年05月11日,艺术学院视传14-1班,GB10-612宿舍有烟头。

 

依据我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以上同学(宿舍)全校通报批评。因存放或使用大功率或明火类违禁物品的,除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外,还需学院在落实详细情况后,对当事人视情况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按照学校《学生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以上同学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和奖学金、单项奖等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同时取消以上同学个人所在宿舍及班级的文明宿舍、先进班集体标兵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学生工作处       

      学生公寓楼管会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