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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校区2017年第22号违禁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15  


1、2017年07月27日,矿业学院硕研16-1班,GC17-201-2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变电插座及电壶在宿舍内存放。

2、2017年07月27日,矿业学院硕研16-1班,GC17-202-3宿舍将学校禁用的电热壶在宿舍内存放。

3、2017年07月26日,测绘学院硕研15班,GC15-601-1宿舍将学校禁用的酒精炉及锅在宿舍内存放。

4、2017年07月28日,测绘学院测绘14-3班,GC5-507宿舍将学校禁用的电锅在宿舍内存放。

5、2017年07月28日,测绘学院地科16-2班,   GC5-401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变电插座插电使用。

6、2017年07月24日,土建学院工管14-1班、工管14-2班混合宿舍,GA13-228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7、2017年07月26日,土建学院土木14-5班,GB2-622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8、2017年08月22日,土建学院土木14-5班,GB2-611宿舍有烟头。

9、2017年08月30日,土建学院土木14-3班,GB2-513宿舍在宿舍内酗酒。

10、2017年09月06日,土建学院建筑16-2班,GA13-332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1、2017年07月24日,经管学院硕研16班,GA7-514宿舍将学校禁用的酸奶机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2、2017年09月05日,经管学院工管14-1班,GA1-536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3、2017年08月29日,自动化学院自动化14-2班、自动化14-3班混合宿舍,GB3-501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4、2017年07月25日,自动化学院硕研16-6班,GA4-533宿舍将学校禁用的热水壶在宿舍内存放。

15、2017年07月24日,电子学院硕研15-2班,GA7-420宿舍将学校禁用的煮蛋器在宿舍内存放。

16、2017年09月07日,电子学院电子15-3班,GB4-133宿舍烟头过多。

17、2017年07月29日,化工学院应化14-2班,GC14-417宿舍有烟头。

18、2017年08月02日,化工学院生工14-1班,GC14-424宿舍有烟头。

19、2017年08月19日,化工学院环科14班、工艺(定单)14班混合宿舍,GC14-340宿舍有烟头。

20、2017年08月29日,化工学院应化14-1班,GC14-440宿舍有烟头。

21、2017年07月25日,材料学院硕研15班,GA18-407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22、2017年07月29日,材料学院材化14-2班,GC10-301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多士炉在宿舍内存放。

23、2017年07月29日,材料学院高分子14-3班,GC10-310宿舍将学校禁用的煮蛋器在宿舍内存放。

24、2017年07月30日,文法学院法学14-2班、法会14班混合宿舍,GC12-224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25、2017年08月24日,文法学院行政14-1班、秘书14班混合宿舍,GC12-232宿舍有烟头。

26、2017年07月24日,外国语学院硕研16班、硕研16-2班混合宿舍,GA5-214宿舍将学校禁用的热水壶在宿舍内存放。

27、2017年09月06日,外国语学院英语15-3班,GA2-426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28、2017年09月07日,外国语学院日语14-3班,GB4-242宿舍烟头过多。

 

 

 

依据我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以上同学(宿舍)全校通报批评。因存放或使用大功率或明火类违禁物品的,除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外,还需学院在落实详细情况后,对当事人视情况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按照学校《学生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以上同学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和奖学金、单项奖等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同时取消以上同学个人所在宿舍及班级的文明宿舍、先进班集体标兵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学生工作处       

      学生公寓楼管会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