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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校区2017年第30号违禁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15  

1、2017年11月07日,矿业学院工力16-1班,GA1-216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2、2017年11月08日,矿业学院工力17-1班,GC1-314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3、2017年11月09日,矿业学院采矿16-3班、采矿16-4班混合宿舍,GC2-422宿舍宿舍内有大量烟头。  

4、2017年11月08日,测绘学院测绘17-2班、测绘17-3班混合宿舍,GC1-204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

   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5、2017年11月06日,地科学院资勘(煤矿地质)15班,GC3-120宿舍宿舍内有烟头。                

6、2017年11月06日,地科学院资勘14-3班,GC3-422宿舍宿舍内有烟头。

7、2017年11月06日,地科学院地质15-3班,GC3-212宿舍在学习时间内打牌。                    

8、2017年11月06日,地科学院资勘16-3班,GC3-620宿舍有人喝酒。 

9、2017年11月09日,土建学院土木15-1班,GB2-423宿舍宿舍内有大量烟头。                    

10、2017年11月08日,计算机学院硕研16-1班,GA8-224宿舍有人吸烟。 

11、2017年11月10日,化工学院矿加16-1班,GC14-130宿舍宿舍内有烟头。 

12、2017年11月09日,化工学院工艺16-3班,GC14-236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3、2017年11月10日,交通学院物流工程14-2班,GA17-106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变电插座在宿舍内充电

    使用。

14、2017年11月08日,交通学院车辆14-3班,GC12-318宿舍宿舍内有大量烟头。                    

15、2017年11月08日,交通学院交工15-2班,GC12-522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两件)在宿舍内

    充电使用。   

16、2017年11月09日,艺术学院工设14-1班,GB10-503宿舍将学校禁用的酒精炉和锅在宿舍内存放。                              

 

依据我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以上同学(宿舍)全校通报批评。因存放或使用大功率或明火类违禁物品的,除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外,还需学院在落实详细情况后,对当事人视情况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按照学校《学生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以上同学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和奖学金、单项奖等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同时取消以上同学个人所在宿舍及班级的文明宿舍、先进班集体标兵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学生工作处       

      学生公寓楼管会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