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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校区2020年第41号违纪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27  

(青岛校区2020年第41号)

1、2020年08月11日,土建学院土木17-1班,GB2-613宿舍有酒瓶。

2、2020年08月11日,土建学院土木17-2班,GB2-628宿舍有酒瓶。

3、2020年08月13日,数学学院数统17-1班,GB8-113宿舍养乌龟。

4、2020年08月13日,数学学院统计17-1班,信计班17混合宿舍,GB8-503宿舍养宠物兔。

5、2020年08月13日,数学学院统计17-1班,信计17班混合宿舍,GB8-503宿舍有酒瓶。

6、2020年08月12日,电信学院应物17-2班,GB4-531宿舍有酒瓶。

7、2020年08月12日,外国语学院英语17-3班,英语17-4班混合宿舍,GB4-230宿舍有酒瓶。

 

依据我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以上同学(宿舍)全校通报批评。因存放或使用大功率或明火类违禁物品的,除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外,还需学院在落实详细情况后,对当事人视情况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按照学校《学生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以上同学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和奖学金、单项奖等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同时取消以上同学个人所在宿舍及班级的文明宿舍、先进班集体标兵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学生工作处      

     学生公寓楼管会    

  2020年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