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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阳光讲堂”心理健康知识第十八期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12  

各学院:

为进一步普及、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大学生自助—助人能力、发挥心理委员的朋辈助人能力,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的建设。经研究,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举办“阳光讲堂”第十八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7级各班心理联络员及宿舍观察员

各学院人员分配表如下:

学院

人数

学院

人数

矿业学院

20

自动化学院

12

测绘学院

14

电子学院

15

地科学院

13

化工学院

17

土建学院

18

材料学院

14

机电学院

23

交通学院

12

计算机学院

17

文法学院

12

数学学院

11

外国语学院

12

经管学院

17

艺术学院

12

注:1.上表中人员安排根据各学院各专业的班级总数加上2来确定。

2.参与培训的人员由各学院择优安排,应保证每一个专业至少有一人参与培训。

3.各学院在参与培训的人员中选出一名负责人,负责人员签到与通知的传达。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4月16日—4月20日;16:10--17:40

地点: J5-408

  1. PU报名

    pu报名时间:4月9日0:00-4月11日24:00

    注:1、pu按规定时间报名,超过期限无法报名。

        2、本次阳光讲堂一共五节课,需分别报名,分别签到签退五次。pu学分每次两分,共计十分,活动类型为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3、其他事宜请咨询相关负责人。

    四、培训纪律

    1、考试考核: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培训开始时发放题库,并在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参加考试的同学需要将手机静音交于教室前,若在考试中出现作弊行为,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学院。日常出勤、课堂表现情况也将作为考核指标。考试不及格者将不予颁发培训证书。

    2、学习态度:上课遵守课堂纪律,认真记录,积极配合老师,并主动将培训的收获同班级同学分享交流,帮助同学解疑答惑

    3、考勤制度:课前严格点名,课堂开讲后不允许进入教室,上课期间禁止随意离开,中途离开者不予签退。学员考勤情况将与结业成绩直接相关,无故缺席1次或请假2次以上(含2次)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五、培训考核

    1、考试考核:培训结束后,将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统一考试。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日常出勤、课堂表现情况也将作为考核指标。考试不及格者将不予颁发培训证书。

    2、颁发结业证书:结合考试、日常听课、参加活动情况对学员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合格者统一颁发山东科技大学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班结业证书。

    3、择优进行朋辈心理互助能力的培养:考试成绩优异的同学,将会参加后续的朋辈心理互助培养计划,顺利完成培养计划的同学将纳入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协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朋辈心理互助工作。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指定一名同学担任负责人,负责人要每日向工作人员报告学员出勤情况,做好签到。

    2各学院统一于4月8日下午6:00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院汇总表(纸质)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4。电子版于4月9日24:00之前发送至 1290598487@qq.com(汇总表见下方附件1)。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阳光讲堂培训班学院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一日

附件1

 “阳光讲堂”第17期培训班学员学院汇总表

姓  名

专 业 班 级

学  号

联 系 方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