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普及、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大学生自助—助人能力、发挥心理委员的朋辈助人能力,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的建设。经研究,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举办“阳光讲堂”第十八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7级各班心理联络员及宿舍观察员
各学院人员分配表如下:
学院 | 人数 | 学院 | 人数 |
矿业学院 | 20 | 自动化学院 | 12 |
测绘学院 | 14 | 电子学院 | 15 |
地科学院 | 13 | 化工学院 | 17 |
土建学院 | 18 | 材料学院 | 14 |
机电学院 | 23 | 交通学院 | 12 |
计算机学院 | 17 | 文法学院 | 12 |
数学学院 | 11 | 外国语学院 | 12 |
经管学院 | 17 | 艺术学院 | 12 |
注:1.上表中人员安排根据各学院各专业的班级总数加上2来确定。
2.参与培训的人员由各学院择优安排,应保证每一个专业至少有一人参与培训。
3.各学院在参与培训的人员中选出一名负责人,负责人员签到与通知的传达。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4月16日—4月20日;16:10--17:40
地点: J5-408
PU报名
pu报名时间:4月9日0:00-4月11日24:00
注:1、pu按规定时间报名,超过期限无法报名。
2、本次阳光讲堂一共五节课,需分别报名,分别签到签退五次。pu学分每次两分,共计十分,活动类型为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3、其他事宜请咨询相关负责人。
四、培训纪律
1、考试考核: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培训开始时发放题库,并在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参加考试的同学需要将手机静音交于教室前,若在考试中出现作弊行为,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学院。日常出勤、课堂表现情况也将作为考核指标。考试不及格者将不予颁发培训证书。
2、学习态度:上课遵守课堂纪律,认真记录,积极配合老师,并主动将培训的收获同班级同学分享交流,帮助同学解疑答惑。
3、考勤制度:课前严格点名,课堂开讲后不允许进入教室,上课期间禁止随意离开,中途离开者不予签退。学员考勤情况将与结业成绩直接相关,无故缺席1次或请假2次以上(含2次)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五、培训考核
1、考试考核:培训结束后,将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统一考试。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日常出勤、课堂表现情况也将作为考核指标。考试不及格者将不予颁发培训证书。
2、颁发结业证书:结合考试、日常听课、参加活动情况对学员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合格者统一颁发山东科技大学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班结业证书。
3、择优进行朋辈心理互助能力的培养:考试成绩优异的同学,将会参加后续的朋辈心理互助培养计划,顺利完成培养计划的同学将纳入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协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朋辈心理互助工作。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指定一名同学担任负责人,负责人要每日向工作人员报告学员出勤情况,做好签到。
2、各学院统一于4月8日下午6:00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院汇总表(纸质)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4。电子版于4月9日24:00之前发送至 1290598487@qq.com(汇总表见下方附件1)。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阳光讲堂培训班学院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一日
附件1:
“阳光讲堂”第17期培训班学员学院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