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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2-26  

各学院:

春季和返校初是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高发时段,学生容易出现心理危机状况,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学生返校后顺利适应学习生活,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青岛校区全体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排查时间

2022228-39

三、重点关注对象及表现

(一)重点关注对象

1.曾有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及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2.近期遭受重大挫折,或正在经历重大压力事件者,如身处疫情中高风险区、考研失败、躯体疾病、家庭变故等;

3.情绪低落抑郁者或亢奋焦躁(超过半个月)、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4.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如:考研焦虑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就业困难学生、需要重修多门功课的学生等;

5.人际关系不良,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

6.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7.在大一入校心理普查中被列为重点关注对象者;

8.曾经有精神障碍诊断史人员;

9.其他特殊心理危机情况。

(二)心理危机的异常表现

1.行为方面:谈论自杀及自杀方法,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社交回避明显;自言自语,精力减退,行为不符合常理等。

2.情绪方面:情绪明显异常,如过分敏感或警觉、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情绪异常低落,饮食、睡眠、学习等受到严重影响等;情绪突然转变,例如从低落突然变为平静或者兴奋;过分关注或持续担忧,例如担心家人安全、害怕死去等。

3.认知方面:常出现注意力不集中、极度缺乏自信、健忘、效能降低、过分关注事件的消极影响,甚至出现幻觉、妄想、逻辑思维紊乱等。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重点关注学生和假期发生重大变故学生,及时谈心谈话了解情况,并参照《填表说明》完成《谈心谈话记录表》的填写(见附件)。做好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工作,形成学院排查档案。

2.对于正在进行精神治疗或治疗康复期的学生,要与家长沟通监管其按时服药及人身安全,并及时关注心理状态动态变化。

3.对于严重心理危机学生,应尽快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或转诊就医工作。

4.请于37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心理危机学生的电子版记录表反馈至办公邮箱,联系人:李淑娜。没有心理危机情况的学生不需要反馈此表,学院可自行记录存档。



附件:1.谈心谈话记录表

      2.谈心谈话汇总表

      3.填表说明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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