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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13  

根据我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山科大学字[2018]119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暑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报酬标准

1.岗位设置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控制暑期勤工助学岗位数量,对确有用工需求的,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优先录用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返乡困难的学生。

2.报酬标准

办公室助理等岗位酬金标准为30/天,学生公寓施工监督、教室卫生保洁等岗位为40/天。

二、时间安排

715日前,用工单位提出岗位需求申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沟通后确定岗位人数,并在学生《2020年暑假学生留校审批表》签字审批;722日,参加暑期勤工助学学生正式报到上岗;各用人单位要及时考核,于91日前将考核情况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组织与管理

1.严格选聘。“谁留人,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用人单位接收、学校审批”的流程,严格把关,不允许一人多岗、一岗多人、轮流上岗等情况。

2.加强管理。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性质,明确暑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职责,遵守学校留校学生管理规定,加强勤工助学的监督、检查和反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参加暑期勤工助学学生住宿由学院和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不允许学生在用工岗位住宿。

3.监督考核。对确有特殊情况需离岗的,由用人单位审批后,经所在学院同意,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后,方可离校,离校后暑假期间不再返校,酬金相应扣除。各学院、各用人单位要指定专职老师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张婕,联系电话:86057741

 

                学生工作部(处)

                 202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