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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警示(23)——安全用电提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29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住宿者生命和财产安全,现进行如下安全提示:

一、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安全用电

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内,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1.遵守禁烟令,严禁在宿舍、教学楼内等公共场合抽烟;

2.严禁使用明火类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杂物;

3.严禁使用或私藏酒精炉、煤油炉以及学校严禁在公寓内使用的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灯或电源插座;

4.严禁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5.严禁向楼外丢弃物品或燃烧物。

二、杜绝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切断源头

1.严禁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

2.严禁使用自制的用电设备;

3.谨慎使用组装电脑、实验设备等。

三、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远离危险

1.用电设备发生故障,请到正规厂家维修,确保安全;

2.宿舍插座周围严禁放置书籍、衣服等易燃物品;

3.安全妥当放置插排、用电设备,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4.用电器充电时,不得置于被子、衣服等易燃物品内;

5.宿舍无人时,切实做到宿舍内所有用电器断电,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

6.不要用湿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带电设备,不要用湿布擦拭带电设备;

7.宿舍发生线路故障须及时报楼管、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请广大同学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学生工作处        

安全教育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研究团队 

2018年6月28日            

 

附件:安全用电相关管理规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