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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06  

各校区党委,各学院党委、直属党支部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实施办法》(山科大学字2016〕50)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规定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及职责要求

具体选拔条件以及有关职责要求严格按照《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实施办法》执行(附件1)。

三、岗位计划

各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确定岗位招聘计划。

四、工作安排

1.组织报名。7月5日至7月10日,各学院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报名,组织学生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进行资格审查与推荐。7月1017:00前,将报名表纸质版以学生所在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学生工作部,联系人:李莉,地址:行政楼316,电话:86057139,同时将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邮箱:sdkdxsc@126.com学生工作部汇总报名情况后,于7月11日按照学生申报岗位向用人单位反馈。

3.初步考察。7月12日前,各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初步考察,根据招聘计划按照1:1.5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并7月12日17:00前,将推荐人员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

4.选拔聘用。7月16日前,生工作部将通过统一笔试、综合考察等方式确定初步人选。

5.公示确定。学校对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兼职辅导员的选拔工作,充分认识到兼职辅导员在学生工作队伍建设中的重要意义,要意识到兼职辅导员岗位对研究生本人的素质培养和能力提升的重要作用,积极动员研究生申报。

2.严格程序,坚持原则。各单位要按照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如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岗位计划,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泰安校区、济南校区按照有关要求自行组织。

 

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实施办法

附件2: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岗位报名表

附件3:山东科技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报名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18年7月5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