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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友扶持项目中期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27  

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山科大学字〔2017〕102号)文件精神,将开展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友扶持项目中期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目的

本次审核旨在对接受扶持资金资助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发展和运作情况进行审查。对于已经成功注册企业并发展态势良好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学校将给予进一步的鼓励和扶持。

二、审核项目

学校将对接受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友扶持项目第一期扶持资金资助项目以及自筹资金项目进行中期审核。具体名单见附表。

三、审核内容

1、中期审核报告

中期审核报告需包括以下内容:

(1)创业项目的发展和运作情况;

(2)首期拨付资金使用情况;

(3)项目企业注册进展情况;

(4)项目未来发展计划。

2、支撑证明材料

相关支撑证明材料为能够对受资助项目的发展和运作情况起到佐证意义的材料,如:新闻宣传、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或服务的模型或图片、扶持资金使用发票等。

四、审核说明

(一)学生工作处会同合作发展处组织专家对各受资助项目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二)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友扶持资金资助项目中期审核合格的,拨付第二期扶持资金;

(三)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友扶持资金资助项目中期审核不合格的,责令项目进行整改,并择期另行审核;经过整改仍然不符合要求的,撤销项目资助,终止扶持资金的拨付。

(四)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友扶持自筹资金项目考核优秀的将追加资金进行扶持。

五、时间安排

(一)审核准备阶段(10月27日——11月7日)

各校区、各学院集中通知各受资助项目,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完成项目发展情况中期审核报告。中期审核报告要内容详实、数据准确。

(二)材料提交阶段(11月8日——11月10日)

各受资助项目完成审核报告,和支撑材料一同提交到创业指导科(行政楼402室)。

(三)专家审核阶段(11月11日——11月17日)

学生工作处会同合作发展处组织专家对各受资助项目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同时组织项目路演和指导培训工作并反馈审核结果。

六、相关要求

(一)本次审核是对各受资助项目发展情况进行的一次了解、督促和审查。各校区、各学院要予以足够重视,认真组织各受资助项目配合审核工作,同时对于优秀项目可根据校区或学院实际,给予相应帮助、指导和扶持。

(二)各校区、各学院要督促受资助项目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细致的完成有关材料的准备整理工作。材料务必真实、丰富,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虚假情况,将追究项目成员的责任,并取消受资助资格。

(三)各校区、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完成有关材料的收取和提交工作。各受资助项目在审核材料准备完毕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加审核的名称及相关项目信息。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友扶持项目中期审核项目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提交所属学院或校区,由所属学院和校区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将各项目材料汇总并提交创业指导科。

   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友扶持项目立项名单.docx  

     

   附件2山东科技大学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友扶持自筹资金项目名单.docx


 

学生工作处  合作发展处

2017年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