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党委、分党委: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评选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7〕9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相关科研成果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从事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辅导员、学生工作人员,自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底,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以刊号为准,不含增刊)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论文、调查报告以及公开出版的著作,均可申报。在此期间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的论文、著作和已经参加过2017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成果评选的不参加本次评选。学校将择优推报论文8篇、著作4部。
二、申报条件
参评论文、著作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和学生工作实际,立足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论据充分翔实,文字简洁流畅。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校区、各学院将申报的论文、著作原件及申报表(见附件)于2017年11月13日前报学生工作处(部),行政楼314室,申报表电子版发学生工作处(部)邮箱:sdkdxsc@126.com,电话:86058281,联系人:代鑫旖。
四、组织实施
1、各校区、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质量把关,组织好推荐工作,学生工作部汇总后将组织对申报论文、著作的初评,并根据评选结果,统一报送。
2、各校区、各学院要严格遵循申报要求,确保申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若有抄袭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的申报资格。
3、省委高校工委与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会将组织专家,对优秀科研成果进行评选,并予以通报表彰。
4、所有推报到省里参与评选的申报材料,无论是否获奖,一律不再退还。
附件: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参评论文、著作申报表 (1).doc
学生工作处(部)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