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定期组织举办“创新创业大讲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激发创新创业热情 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二、活动内容
“创新创业大讲堂”由学生工作处主办,各学院具体承办,本年度全校拟举办20期,原则上各学院承办不少于1期。各学院要精心规划,积极主动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创业成功者、知名企业家、风险投资人和优秀学生创业团队等来校,以报告会、讲座、论坛、素质拓展等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指导。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精心组织承办活动,将其作为学院浓厚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措施。
2.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做好“创新创业大讲堂”活动新闻宣传工作。活动举办前三天,要在学校及学院网站进行前期宣传,活动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须在校园网宣传报道,并积极向《山东科大报》等媒体投稿。新闻稿应简介主讲嘉宾的背景资料,反映讲堂内容,突出活动亮点。
3.“创新创业大讲堂”活动经费支出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学生工作处承担专家讲课费,各学院承担活动其他费用。专家讲课费依据《山东科技大学专家讲学与各类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山科大财字〔2014〕24号)标准执行。
4.具体申请、举办、报销要求及流程详见“创新创业大讲堂”活动工作流程(附件3)。
5.请各学院填写《2017年“创新创业大讲堂”计划表》(附件1),并于4月7日前将报学生工作处创业指导科,电子版发送至skdcyzdk@126.com。
联系人:李雷 电话:86057250。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