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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放假前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30  

各学院:

“五一”假期马上来临,根据学校安排,学生将于5月1日(星期三)至5月4日(星期六)放假4天。为做好放假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放假假期期间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深入开展一次学生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利用4月30日下午及晚上的时间,广泛组织召开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会议,重申我校的有关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要紧密结合“五一”假期学生外出的特点,教育引导学生防传染性疾病、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诈骗和食物中毒等方面的教育。密切掌握离校学生动态,注意排查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特别是加强学生旅途安全教育,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

2.严格执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假期期间,各学院要加大学生宿舍违禁电器的排查力度,严禁学生存放或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杯、热水器、应急灯、学校禁用充电器等物品,严禁在无人时将任何电器插在电源插座上,严禁私自改变供电线路、更换灯头、乱接插座等行为,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牌、留宿他人,如有违反,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严格学生请假销假制度。放假前,各学院要做好离校学生的请假登记工作,所有离校学生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确保其按时返校。对未经准假擅自离校和无故不按期返校的学生,学校将根据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严格执行在校学生晚点名制度。节假日期间,各学院要对在校学生坚持执行晚点名制度,对未及时回校住宿的学生保持密切联系,督促其回校住宿;对当晚未及时返校的学生要查明原因,特殊情况及时报送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

5.严格执行学生工作干部值班制度。假期期间,学生工作处、团委和各学院学生工作干部要做好值班安排,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问题及时沟通处理。各学院负责值班的学生工作干部要坚持每天到学生宿舍检查一遍宿舍安全情况和学生住宿情况,多关心留校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学生工作处及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各学院学生工作干部值班表于4月30日16:30前发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sdkdxsc@126.com。

二、有关要求

1.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保持敏锐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执行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生自觉维护社会与校园的和谐稳定。

2.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各学院要充分调动学生党员、主要学生干部和学生信息联络员的积极性,密切掌握假期期间的学生动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全指导,对于学生反应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生工作负责人及学校有关部门汇报,以便进行协调处理。

3.排查隐患,制定预案。各学院及时排查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潜在隐患,针对各类安全隐患制定有效的处置预案,严密防范各类学生安全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机制。对在学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对重大信息应报未报、迟报、漏报、拖延不报或谎报的,学校将视情节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