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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警示(32)——清明假期安全提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03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2019年上半年法定节假日放假的通知》安排,今年清明节假期时间为4月5日至7日。为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维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特提出以下安全警示事项:

一、留校学生安全

1.对宿舍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检查,不要在宿舍私接电线或使用违禁电器;

2.不要在宿舍内吸烟、存储易燃、易爆物品,不能在宿舍生火、燃放鞭炮、焚烧物品等;

3.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和异性,如果违反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随便留宿他人,将追究留宿同学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4.文明聚餐,不酗酒,减少纯娱乐型、高消费型纪念活动的开展,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5.离开宿舍时,检查并关闭电灯、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并锁好门窗;

6.保持通讯畅通,与家人、老师保持沟通联系,报送平安;

7.兼职实习或勤工俭学的同学,要从正规场所获取信息,对于网络上发布的、校园内张贴的各类招聘信息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被优厚的待遇所迷惑,提高警惕,远离传销。

二、外出学生安全

1.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学校利益,注意自身大学生形象,禁止参加传销、邪教等非法活动,禁止到危险区域或警戒区域出入拍照;

2.尽量远离拥挤人群,自觉遵守景点、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安全指挥人员管理,防止踩踏和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3.参加祭扫活动的同学,要遵守相关规定,不要把火种带入林区,在墓区内用火要小心谨慎,做到文明祭扫;

4.外出时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轻易显露自己的财物,不要轻易与陌生人搭讪,不要过分相信偶然结识的朋友,防止被盗、被抢或上当受骗,遇到危险情况机智应对,及时报警;

5.假期交通拥挤,请注意交通安全,要乘坐正规客运场站车辆出行,切勿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的客车,乘车途中,注意保管好自身财物,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

6.有驾驶执照的同学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切不可酒后驾车;

7.注意网络诈骗形式的变化翻新,如散布虚假中奖信息、兼职代刷信誉、冒充客服人员、冒充公职人员和师长亲友、购买游戏装备、邮包藏毒、钓鱼网站等,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莫轻易转账汇款;

8.春季是流行病多发季节,请尽量少去人群密集区,注意个人饮食卫生,不吃路边摊等无证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三、学院学生工作要求

1.落实好大型活动、集体外出的安全责任制。坚持申报制度;坚决做到讨论活动一定研究安全事项,没有安全预案、责任人或安全措施等不到位的活动不举办,不是正规公交公司的车不乘坐,防止各类集体安全事件的发生。

2.严格值班和请销假制度。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完善各种程序和手续。辅导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值班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到不脱岗、不替换。值班期间要深入学生、深入宿舍,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理问题,做好特殊学生的关心、关爱,特殊信息要及时上报。

3.落实好春季传染病防控相关工作。加强学生的健康状况监控,严格筛查学生有无疑似患病症状,并按照要求每天向报送校医院晨检情况。认真抓好密切接触人群所在宿舍的卫生清理与消毒工作,并按照要求每天填写《宿舍卫生清理及消毒记录册》。严禁敷衍了事、流于形式,如出现漏报、瞒报、谎报信息或未按照要求落实卫生清理与消毒工作,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4.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守土有责,知责履责,切实负责,失职追责。

学生工作处

安全教育及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研究团队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