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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22级班级心理联络员、宿舍心理观察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23  

各学院:

为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校-院-班-宿舍”四级工作体系的建设,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决定在2022级学生中选拔班级心理联络员和宿舍心理观察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岗位条件

班级心理联络员、宿舍心理观察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热心、真诚、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

二、岗位职责

1.积极关注班内同学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和上报学生特殊心理状况,协助学院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参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丰富自身心理健康知识;

3.在本班内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相关活动信息;

4.积极组织本班同学开展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三、选拔和管理

1.班级心理联络员和宿舍心理观察员属于班级学生干部成员,由学院学工办负责指导开展工作;

2.每个班级选拔心理联络员1名,每个宿舍选拔心理观察员1名;

3.班级心理联络员和宿舍心理观察员是我校“校—院—班级—宿舍”心理健康四级网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定期开展培训和评优活动。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完成选拔工作后及时填写《2022级班级心理联络员与宿舍心理观察员信息统计表》,并从班级心理联络员中选出一名负责人,在统计表中进行备注,于9月29日前发送至办公系统邮箱,联系人:乔杨。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9月22日

附件1.2022级班级心理联络员与宿舍心理观察员信息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