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校-院-班-宿舍”四级工作体系的建设,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决定在2022级学生中选拔班级心理联络员和宿舍心理观察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岗位条件
班级心理联络员、宿舍心理观察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热心、真诚、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
二、岗位职责
1.积极关注班内同学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和上报学生特殊心理状况,协助学院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参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丰富自身心理健康知识;
3.在本班内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相关活动信息;
4.积极组织本班同学开展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三、选拔和管理
1.班级心理联络员和宿舍心理观察员属于班级学生干部成员,由学院学工办负责指导开展工作;
2.每个班级选拔心理联络员1名,每个宿舍选拔心理观察员1名;
3.班级心理联络员和宿舍心理观察员是我校“校—院—班级—宿舍”心理健康四级网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定期开展培训和评优活动。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完成选拔工作后及时填写《2022级班级心理联络员与宿舍心理观察员信息统计表》,并从班级心理联络员中选出一名负责人,在统计表中进行备注,于9月29日前发送至办公系统邮箱,联系人:乔杨。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9月22日
附件1.2022级班级心理联络员与宿舍心理观察员信息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