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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3  

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4号)精神,现就我校评选202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校在籍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学生班集体(进入当前培养层次学习不足一年的学生和班集体不参加评选)。

二、名额分配

见附件1。

本次评选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单列名额面向退役复学学生推荐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6名、优秀学生干部3名。

三、推荐条件

(一)优秀学生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条件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年度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程、第二学位课程或辅修课程除外)。

4.在校期间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先进班集体推荐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一年内曾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先进班集体标兵,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四、推荐办法

(一)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团委、泰安校区和济南校区学团工作部负责人担任。

(二)各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任课教师、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推荐候选人及候选班集体。具体推荐程序如下:

1.学生个人提出参与评选申请,班级充分讨论酝酿,通过民主评选推出班级候选人,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应包括班委、团支委全体成员及学生代表2名;各单位评选工作小组应召开评审会,在广泛了解申请学生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择优推荐本单位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2.退役复学学生直接向各单位评选工作小组提出评选申请,各单位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负责初步审核,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择优向学校推荐,没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复学学生可不推荐。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进行综合评审,确定退役复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3.学生班集体对照推荐条件,在听取班集体其他同学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向各单位评选工作小组提交评选申请。各单位评选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择优推荐。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先进班集体名额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候选班集体。

4.被推荐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及候选先进班集体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2天,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三)经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根据学校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学校对评选出的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公示期结束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材料提交

经各单位公示无异议的被推荐候选人候选班集体,填写附件2-附件8:《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4)、《关于推荐202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审报告》(附件5)、《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附件6)、《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附件7)、《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附件8)。

其中,附件2、3、45,所有填写内容需宋体12号字,固定行距20磅,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经学院(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行政公章后,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扫描件。附件6、7、8,仅汇总提交电子版(excel即可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还需提交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和校级及以上的获奖证书电子版扫描件(一式1),先进班集体需提交校级及以上的获奖证书电子版扫描件(一式1)。

除上,退役复学学生候选人需增加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电子版扫描件(一式1份)。

以上附件2-8,请务必以学院为单位,于32010:00前将纸质版报送行政楼409,电子版发送学生工作部(处)邮箱:skdxsc@sdust.edu.cn。联系人:鲍娜娜,联系方式:86057139。

、其他

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参照以上要求,由校区具体组织推荐。

附件:

1.202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

3.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5.关于推荐202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审报告

6.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

7.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8.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月13日

  • 附件【附件1-8.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