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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10  


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办法》(山科大发〔202048号)的规定,现将评选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奖项

1.集体奖项:先进班集体

2.个人奖项: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各奖项评选条件见《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办法》(山科大发〔202048号)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三、评选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奖项申报方式

1.具体流程

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学工系统”)自主申报,辅导员与学院两级审核,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线上提报至学校审定。

2.时间安排

1)学生线上申报时间:1011-1014日。

2)辅导员线上审核时间:1015-1016日。

3)学院公示及院级管理员审核提报时间:1017-

1021日。

(二)集体奖项申报方式

符合评奖条件的班级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先进班集体评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同时提交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可从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党团建设、科技创新、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角度撰写班级建设的做法、经验及成效),精心选择体现班级特色的活动照片(高清电子版)3张,充分展现班级取得的成绩及精神风貌。

各学院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022日前将纸质版申请表加盖学院行政印章(一式两份)交至学生工作处(行政楼411。申请表、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skdxsc@sdust.edu.cn

四、评选要求

(一)公正评选,规范流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

(二)按时提报,加强审核。各学院要加强对各奖项评选条件的审核,通知到每一位参加评选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未提交申请错过申报时间的,不再安排补报。

(三)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学团工作部负责组织各自校区的评比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0532-86058281


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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