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办法》(山科大发〔2020〕48号)的规定,现将评选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奖项
1.集体奖项:先进班集体
2.个人奖项: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各奖项评选条件见《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办法》(山科大发〔2020〕48号)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三、评选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奖项申报方式
1.具体流程
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学工系统”)自主申报,辅导员与学院两级审核,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线上提报至学校审定。
2.时间安排
(1)学生线上申报时间:10月11日-10月14日。
(2)辅导员线上审核时间:10月15日-10月16日。
(3)学院公示及院级管理员审核提报时间:10月17日-
10月21日。
(二)集体奖项申报方式
符合评奖条件的班级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先进班集体评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同时提交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可从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党团建设、科技创新、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角度撰写班级建设的做法、经验及成效),精心选择体现班级特色的活动照片(高清电子版)3张,充分展现班级取得的成绩及精神风貌。
各学院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0月22日前将纸质版申请表加盖学院行政印章(一式两份)交至学生工作处(行政楼411)。申请表、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skdxsc@sdust.edu.cn。
四、评选要求
(一)公正评选,规范流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
(二)按时提报,加强审核。各学院要加强对各奖项评选条件的审核,通知到每一位参加评选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未提交申请错过申报时间的,不再安排补报。
(三)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学团工作部负责组织各自校区的评比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0532-86058281。
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