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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十佳班级”“十大优秀学生” 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30  

各校区、各学院:

为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通过选树和表彰优秀学生典型,充分发挥优秀班集体和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办法》(山科大发〔202048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十佳班级”和“十大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十佳班级”:符合2024-2025学年先进班集体评奖条件的班级。

“十大优秀学生”: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评选条件

“十佳班级”和“十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详见《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办法》(山科大发〔202048号)。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择优推荐1个班级和1名学生参与“十佳班级”和“十大优秀学生”的评选,严格审查候选班级或候选学生的评奖材料。

(二)相关流程

1.材料报送。推荐班级和个人的获奖证明材料由各学院进行审核,1114日前,将所推荐的1个班级和1名学生的纸质版材料(附件23)报学生工作处,电子版材料(附件2-4、照片、事迹材料、视频)整合成压缩文件(zip格式)以“学院-姓名-2025年十大优秀学生(十佳班级)”命名,发送至邮箱skdxsc@sdust.edu.cn

2.网络投票。学校将对参与评选的班级和学生进行展示并开展网络投票,投票情况作为后期评选工作的参考条件。

3.评审公示。学校成立评选工作小组,组织候选班级和候选学生进行风采展示、公开答辩,确定入围班级、学生的初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十佳班级”“十大优秀学生”。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实事求是和择优推荐的原则,把评选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学风建设的载体抓实抓好,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树立典型,扩大宣传。在做好培优育优的同时,要深入挖掘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加大宣传力度,激发学习动力,进一步推进学风建设工作。

(三)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学团工作部分别负责本校区相关工作的组织开展,最终按照要求分别确定1个“十佳班级”入围班级、1个“十大优秀学生”入围学生报学生工作处。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0532-86058281



                  学生工作处

                  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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