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学院:
为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校-院-班-宿舍”四级工作体系,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决定在2026级本科生、研究生中选拔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条件
1. 具备较高的心理健康素养,热心开朗、乐于助人;
2. 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
二、岗位职责
1. 积极关注班内同学心理状况,协助学院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 参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丰富自身心理健康知识;
3. 在班级内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相关活动信息;
4. 积极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三、选拔和管理
1. 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属于班级学生干部,由学院学工办负责指导开展工作;
2. 每个班级选拔班级心理委员1名,每个宿舍选拔宿舍心理信息员1名;
3. 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是我校“校-院-班-宿舍”心理健康四级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定期开展培训和评优活动。
4. 10月10日前,请以学院为单位将《2026级班级心理委员与宿舍心理信息员统计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skdxljk@sdust.edu.cn。
四、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参考通知要求,组织落实好相关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