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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奖助有关公示信息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07  

各校区,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2017]28号)和《关于在学生资助过程中加强信息安全保护的紧急通知》(鲁学助[2017]54号)通知精神,学生工作处已经分别于12月1日、12月6日,联合各校区、各学院、有关单位对超过公示期的学生奖助公示信息进行了清查清理、自查自纠,经过排查,发现仍有单位的信息清理不全面,不彻底,需要继续加强清理清查、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全面清理。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12月8日12:00前将超过公示期限的学生奖助信息全部删除,具体清理方法见附件《个人信息排查方法》。对涉及到外网转发的信息,要及时联系其网站删除,如不能删除,请于12月8日12:00前截图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6057741,联系人:张婕),学校将情况汇总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切实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务必采取必要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清理工作,自查自纠,清理要及时、全面,要包含公示过的奖助方面的全部信息,要追溯以往年份的所有信息。

    三、严肃追究责任。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将于12月8日向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我校排查和整改情况,对于未按时清查的学校予以通报,追究责任。请各单位一定要按照要求落实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将按规定处理。

    四、杜绝敏感信息。在今后的公示过程中,请各单位确保不公示学生的学号、身份证号、出生年月、银行卡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学生个人隐私信息,进一步完善公示工作,公示到期后及时撤下有关信息,确保学生奖助信息安全、规范,把好事办好。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各校学生资助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

          2. 学生个人信息排查方法

           附件.rar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