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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0年本科生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21  

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生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处函〔2020〕33号),各单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院(系)审核及院校两级公示等程序完成了对2020年本科生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经省教育厅审批,2020年我校共57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54名学生获得省政府奖学金1100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137名学生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12名学生获得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314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按照上级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2.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5.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一等6000元/年、二等5000元/年、三等4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6.国家助学金:分学期发放。2020年秋季学期一档助学金1150元/学期,二档助学金1650元/学期,三档助学金2150元/学期,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另行发放。

二、发放时间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已于12月21日发放完毕,国家助学金已于1127发放完毕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各班级严格执行奖助学金评审要求严禁顶名领取二次分配及强行收缴充当班费等;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合理使用资金,利用奖助学金励志成才,回报父母、学校,感恩社会严禁请客吃饭、奢侈消费等。

2.各院(系)要及时通知到受奖受助学生,落实各项要求如发现相关违规情况,师生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电话:0532-86057741,邮箱:sdkdxszz@sdust.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