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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校区2017年第28号违禁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02  

1、2017年10月26日,矿业学院采矿15-2班,GC2-602宿舍将学校禁用的煤气灶和锅在宿舍内存放。

2、2017年10月25日,测绘学院遥感15-1班,GC5-204宿舍宿舍内有烟头。

3、2017年10月25日,测绘学院遥感14-2班,GC5-417宿舍宿舍内有酒瓶。

4、2017年10月25日,测绘学院测绘(定单)14班,GC5-502宿舍宿舍内有烟头。

5、2017年10月23日,地科学院地物16班,GA1-117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6、2017年10月24日,地科学院勘查14班,GC4-4001宿舍有人吸烟。

7、2017年10月25日,地科学院地物14班,GA15-221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8、2017年10月26日,地科学院资勘14-3班,GC3-422宿舍宿舍内有烟头。

9、2017年10月24日,土建学院建环16-2班,GB2-224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0、2017年10月26日,机电学院能源14-1班,GC6-308宿舍宿舍内有烟头。

11、2017年10月24日,经管学院会计17班、金融17班混合宿舍,GC9-440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变电插座在宿舍内存放。

12、2017年10月25日,电子学院电信14-3班、电科14-1班混合宿舍,GB4-401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3、2017年10月26日,电子学院电信16-3班,GB6-216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4、2017年10月23日,化工学院工艺14-2班,GC14-414宿舍宿舍内有烟头。

15、2017年10月23日,化工学院矿加14-2班,GC14-534宿舍宿舍内有烟头。

16、2017年10月25日,材料学院焊接14-1班,GC10-340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7、2017年10月25日,材料学院高分子15-1班,GC10-413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8、2017年10月27日,交通学院交通14-2班,GC12-508宿舍宿舍内有烟头。

19、2017年10月25日,交通学院物流14-1班,GA15-624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20、2017年10月25日,交通学院车辆14-2班,GC12-311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21、2017年10月25日,交通学院车辆14-3班,GC12-314宿舍有人在学习时间内打牌。

22、2017年10月25日,外国语学院英语15-2班,GB4-210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23、2017年10月25日,艺术学院环设14-2班,GA15-423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变电插座在宿舍内存放。

         

 

 

依据我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以上同学(宿舍)全校通报批评。因存放或使用大功率或明火类违禁物品的,除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外,还需学院在落实详细情况后,对当事人视情况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按照学校《学生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以上同学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和奖学金、单项奖等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同时取消以上同学个人所在宿舍及班级的文明宿舍、先进班集体标兵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学生工作处       

      学生公寓楼管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