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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校区2019年第15号违纪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18  

(青岛校区2019年第15号)

1、2019年06月05日,土建学院土木18-4班,GB2-1003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2、2019年06月06日,土建学院土木18-5班,GB4-106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3、2019年06月05日,机电学院硕研15-1班,GA3-408宿舍拒检。

4、2019年06月05日,艺术学院视传16-1班,GA13-522宿舍有人在学习时间内打牌。

 

 

 

 

 

依据我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以上同学(宿舍)全校通报批评。因存放或使用大功率或明火类违禁物品的,除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外,还需学院在落实详细情况后,对当事人视情况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按照学校《学生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以上同学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和奖学金、单项奖等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同时取消以上同学个人所在宿舍及班级的文明宿舍、先进班集体标兵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学生工作处       

      学生公寓楼管会     

   201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