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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校区2019年第32号违纪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22  

(青岛校区2019年第32号)

1、2019年11月12日,地科学院资勘16-2班,GC3-303宿舍有烟头。

2、2019年11月12日,地科学院勘查16班,GC3-314宿舍有烟头。

3、2019年11月12日,地科学院地质16-3班,GC3-311宿舍有烟头。

4、2019年11月12日,机电学院机设18-1班、机电18-5班、机电18-3班混合宿舍,GA1-227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5、2019年11月13日,机电学院过控16-2班,GC6-317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6、2019年11月13日,计算机学院硕研19班,GA3-427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7、2019年11月12日,经管学院会计16-1班、会计16-2班混合宿舍,GA1-407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8、2019年11月13日,经管学院会计19-2班,GC9-332宿舍有烟头。

9、2019年11月13日,经管学院电商19-2班,GA16-222宿舍养宠物。

10、2019年11月14日,自动化学院硕研19-5班,GB3-225宿舍有烟头。

 

 

 

依据我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以上同学(宿舍)全校通报批评。因存放或使用大功率或明火类违禁物品的,除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外,还需学院在落实详细情况后,对当事人视情况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按照学校《学生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以上同学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和奖学金、单项奖等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同时取消以上同学个人所在宿舍及班级的文明宿舍、先进班集体标兵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学生工作处 

      学生公寓楼管会 

                                      201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