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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校区2019年第9号违纪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20  

(青岛校区2019年第9号)

1、2019年04月24日,测绘学院测绘18-3班,GC5-122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2、2019年04月26日,测绘学院地信18-3班,GC5-1002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3、2019年04月26日,测绘学院测绘17-4班,GC5-307宿舍有酒。

4、2019年04月23日,地科学院勘查18-2班、水文18-1班混合宿舍,GA13-124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5、2019年04月26日,地科学院勘查18-2班、水文18-1班混合宿舍,GA13-124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6、2019年04月26日,地科学院资勘15-3班,GC3-301宿舍有人在学习时间内打牌。

7、2019年04月26日,地科学院资勘15-2班,GC3-3003宿舍拒检。

8、2019年04月26日,地科学院地质16-1班,GC3-501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9、2019年04月25日,土建学院建环17-1班,建环17-2班混合宿舍,GA15-419宿舍将学校禁用的煤气灶加锅在宿舍内存放。

10、2019年04月26日,土建学院土木16-1班,GA13-305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1、2019年04月26日,土建学院土木17-4班,GB2-642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2、2019年04月24日,机电学院机设18-4班、机设18-5班混合宿舍,GC6-126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3、2019年04月26日,机电学院测控18-3班,GA1-126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4、2019年04月26日,计算机学院网络15班、计算机15-2班、计算机15-3班混合宿舍,GB14-215宿舍有烟头。

15、2019年04月24日,自动化学院电气17-1班、电气17-2班、电气17-3班混合宿舍,GA17-503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6、2019年04月24日,自动化学院电气15-5班,GA17-621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7、2019年04月26日,化工学院环工15-2班,GA16-124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8、2019年04月22日,文法学院法学15-2班,GA14-321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9、2019年04月26日,文法学院法会15班、法学15-1班、法学15-2班混合宿舍,GA14-313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20、2019年04月26日,文法学院秘书17班,GA16-419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21、2019年04月25日,艺术学院工设18-2班,GA15-515宿舍将学校禁用的拉直板在宿舍内插电使用。

22、2019年04月26日,艺术学院音乐18-1班,GA15-524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23、2019年04月26日,艺术学院视传15-2班,GA13-604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24、2019年04月26日,艺术学院工设18-2班,GA15-516宿舍有人在学习时间内打牌。

25、2019年04月26日,艺术学院音乐17-2班,GB10-310宿舍有人吸烟。

26、2019年04月26日,艺术学院音乐17-1班,GB10-314宿舍有烟头。

依据我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以上同学(宿舍)全校通报批评。因存放或使用大功率或明火类违禁物品的,除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外,还需学院在落实详细情况后,对当事人视情况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按照学校《学生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以上同学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和奖学金、单项奖等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同时取消以上同学个人所在宿舍及班级的文明宿舍、先进班集体标兵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学生工作处      

      学生公寓楼管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