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校区2019年第13号)
1、2019年05月21日,机电学院过控15-2班,GC8-318宿舍有人吸烟。
2、2019年05月22日,经管学院金融15-1班、金融15-2班、金融15-3班混合宿舍,GC9-617宿舍有麻将。
3、2019年05月20日,电信学院通信17-2班,GB6-314宿舍将学校禁用的酒精炉和酒精块在宿舍内存放。
4、2019年05月21日,化工学院生工17-2班、应化17-2班混合宿舍,GA14-121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5、2019年05月22日,化工学院工艺18-3班,GA2-505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依据我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以上同学(宿舍)全校通报批评。因存放或使用大功率或明火类违禁物品的,除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外,还需学院在落实详细情况后,对当事人视情况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按照学校《学生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以上同学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和奖学金、单项奖等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同时取消以上同学个人所在宿舍及班级的文明宿舍、先进班集体标兵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学生工作处
学生公寓楼管会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