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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校区2019年第34号违纪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05  

(青岛校区2019年第34号)

1、2019年11月28日,测绘学院遥感18-2班、遥感18-3班混合宿舍,GA3-117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2、2019年11月28日,测绘学院遥感18-1班、遥感18-2班混合宿舍,GA3-115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3、2019年11月28日,测绘学院测绘16-4班,GA3-215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4、2019年11月26日,地科学院勘查16班,GC3-314宿舍有人吸烟。

5、2019年11月26日,地科学院资勘19-3班,GA13-119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6、2019年11月21日,土建学院土木17-6班、土木17-1班混合宿舍,GA15-430宿舍将学校禁用的酒精炉和酒精块在宿舍内存放。

7、2019年11月27日,土建学院土木工程18-2班、土木工程18-3班混合宿舍,GB2-215宿舍有烟头。

8、2019年11月29日,机电学院硕研19-4班,GA7-217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9、2019年11月26日,计算机学院网络16班,GB1-614宿舍将学校禁用的电锅在宿舍内存放。

10、2019年11月26日,计算机学院计算机19-1班、计算机19-2班、计算机19-3班、计算机19-4班混合宿舍,GA17-201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1、2019年11月26日,计算机学院物联网18-1班,GA17-313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2、2019年11月26日,计算机学院软件17-1班、软件17-2班、软件17-3班、数媒17-1班、信安17-2班混合宿舍,GA17-421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3、2019年11月27日,材料学院高分子16-3班,GC10-610宿舍有酒瓶。

14、2019年11月27日,文法学院法学(海洋方向)18班,GA14-303宿舍在宿舍内养宠物。

 

 

 

依据我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以上同学(宿舍)全校通报批评。因存放或使用大功率或明火类违禁物品的,除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外,还需学院在落实详细情况后,对当事人视情况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按照学校《学生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以上同学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和奖学金、单项奖等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同时取消以上同学个人所在宿舍及班级的文明宿舍、先进班集体标兵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学生工作处      

     学生公寓楼管会    

2019年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