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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校区2020年第48号违纪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15  

(青岛校区2020年第48号)

1、2020年10月06日,地科学院水文20-2班,GA13-218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2、2020年10月08日,地科学院地质17-2班,GC1-120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3、2020年10月08日,地科学院勘查18-2班,GC3-206宿舍有烟头。

4、2020年10月08日,土建学院建筑19-2班,GA15-222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5、2020年10月08日,土建学院建筑20-3班,GA15-614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6、2020年10月06日,机电学院硕研19-4班、硕研20-1班混合宿舍,GA6-521宿舍有烟头。

7、2020年10月06日,计算机学院硕研19-1班,GA4-513宿舍有烟头。

8、2020年10月07日,数学学院应数20-1班、应数20-2班混合宿舍,GB6-103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9、2020年10月06日,经管学院硕研18班、硕研20-1班混合宿舍,GA8-425宿舍有烟头。

10、2020年10月06日,自动化学院硕研18-1班,GA4-403宿舍有酒瓶。

11、2020年10月06日,化工学院硕研20-1班,GA8-105宿舍有烟头。

12、2020年10月06日,材料学院硕研18-2班,GA8-516宿舍有酒瓶。

13、2020年10月06日,材料学院硕研18-2班,GA8-516宿舍有烟头。

14、2020年10月06日,材料学院硕研19班,GA8-607宿舍有酒瓶。

15、2020年10月07日,材料学院无机18班、无机(新能源与环境材料)18班、高分子18-1班混合宿舍,GC10-414宿舍有烟头。

16、2020年10月06日,文法学院硕研20-1班,GA8-620宿舍有酒瓶。

172020年10月06日,艺术学院视传19-2班,GA13-634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依据我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以上同学(宿舍)全校通报批评。因存放或使用大功率或明火类违禁物品的,除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外,还需学院在落实详细情况后,对当事人视情况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按照学校《学生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以上同学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和奖学金、单项奖等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同时取消以上同学个人所在宿舍及班级的文明宿舍、先进班集体标兵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学生工作处      

     学生公寓楼管会    

  2020年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