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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校区2022年第13号违纪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05  

通报

(青岛校区2022年第13号)

120220629,地科学院地质20-3班,GC3-520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制冰机在宿舍内存放。

220220628,外国语学院研硕21班,GA5-238宿舍有酒瓶。



依据我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以上同学(宿舍)全校通报批评。因存放或使用大功率或明火类违禁物品的,除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外,还需学院在落实详细情况后,对当事人视情况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公寓学生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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