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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工作干部业务学习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21  

各校区党委,各学院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工干部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学工干部的综合素养,促进学工干部业务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学校的发展。现就2018年下半年我校学工干部业务学习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全面提升我校学工干部的理论水平、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二、学习内容及安排

(一)学校层面

学习重点: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学习。

学习形式及安排:1.人人上论坛。学校将每两周举办一次辅导员论坛,通过专家讲、干部谈,达到思想碰撞、交流提高、全员参与的目的。2.月月有培训。学校每月将邀请学校学生工作创新团队主持人(成员)或者校内外专家举办一次专题培训。3.年年有研修。学校每年利用寒暑假,至少举办一次高级研修。4.事事有团队。学校立项支持的学生工作创新团队、山东省辅导员名师工作室每两周开展一次集体研讨活动。

(二)学院层面

学习重点:1.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按照校党委要求,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专题学习,切实加强政治理论武装。2.业务知识学习。重点围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等要求,学习职业发展需要的专业知识;学习教育部以及我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内容。3.综合能力提升。重点做好案例分析、主题班会、谈心谈话、理论宣讲能力、思想引领的提升和培养。

学习形式及安排:各学院要采用精读原文和文件、专题讨论、学习交流、观看影像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除参加学校层面的政治理论学习以及辅导员论坛外,各学院本学期要组织不少于8次的业务知识学习,学习时间每次原则上不少于1.5小时。

三、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以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为业务学习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全体学工干部要充分认识到理论学习的重要意义,全面系统学、带着问题学、深入思考学,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全面提高学习实效。

2.规范制度,积极参与。各学院要建立严格签到考勤制度,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全体学工干部要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考勤、参加学习情况将作为学校辅导员评奖评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学生工作创新团队开展研讨活动情况,作为今后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3.做好总结,确保实效。全体学工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将业务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将提高理论水平与提高工作能力结合,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结果转化为更好开展学生工作的思路和具体行动。请各学院于9月26日12:00前,将2018年下半年学工干部业务学习安排(附件),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工作处(部)教育管理科,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86057139,电子版发送至公邮:sdkdxsc@126.com

泰安校区、济南校区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校区学工干部业务学习的落实。

 

学生工作部

2018年9月19日

附件:2018年下半年学工干部业务学习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