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我校《学生奖励办法》(山科大学字〔2005〕92号)的规定,现将评比2018届本科毕业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评比工作截至4月5日上午12:00。
二、基本要求
1.本次评比的集体奖项是2017~2018学年本科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标兵、先进班集体;个人奖项是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及2017~2018学年本科毕业生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各类单项奖。
2.具体评奖条件及程序按照《学生奖励办法》。各学院根据审核后的2017~2018学年本科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开展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比工作。评比完成后,要在学院范围内及时公示,接受全体同学的监督。
3.公示无异议后,请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于4月5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加盖本单位印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学生工作处。泰安校区、济南校区的评比工作由校区学生处负责组织,4月9日前将评比结果报学生工作处。
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
2.山东科技大学先进班集体标兵登记表
3.山东科技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4.山东科技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毕业生先进个人评比情况一览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22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