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山科大学字〔2016〕52号)、《山东科技大学班主任考核办法(试行)》(山科大学字〔2017〕45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18-2019学年班主任的考核及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聘用的2017级、2018级本科生班级班主任
二、考核程序
1.确定考核等级。9月5日前,各院(系)考核工作小组按照考核程序对班主任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级,填写《2018-2019学年山东科技大学班主任考核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1),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系)班主任总数的30%。
2.推荐候选人。各院(系)考核工作小组从本学年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员中评选出优秀班主任候选人;组织填写《2018-2019学年山东科技大学优秀班主任候选人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附件3),候选人不超过学院(系)班主任总数的15%。
3.报送考核结果。初评结果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处。
三、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班主任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有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于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应予以解聘,两年内不得再次聘用。
2.请各院(系)于9月9日12:00前,将《汇总表》、《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kdxsc@126.com,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86057139。
3.泰安校区、济南校区班主任考核及评优工作由校区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实施。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