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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两争两创”活动暨“十佳班级”“十大优秀学生”评选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18  

各校区、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发广大同学勤奋好学,奋发有为,立志成才,激励班级争当先进集体标兵,激励学生争当先进个人典型,创建健康向上的班级风气,创建严谨浓郁的学习氛围,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两争两创”活动暨“十佳班级”、“十大优秀学生”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十佳班级”:在2018~2019学年先进集体评选中被推荐为先进班集体标兵的班级,各学院择优推荐1个班级参与评选。

2.“十大优秀学生”: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不包含2019级学生),在校生2000人以下的学院限推荐1名学生参与评选,2000人以上的学院限推荐2名学生参与评选(需排序)。

二、评选条件

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

(一)请校区、各学院在组织评选先进班集体标兵过程中认真做好答辩工作,严格审查候选班级评奖材料,并择优推荐先进班级体标兵参与“十佳班级”评选。参加“十佳班级”评选的班级,要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全面总结,如实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十佳班级”申报表》(见附件2),撰写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精心选择体现班级特色的活动照片(电子版)2-3张,拍摄时长3分钟以内的班级短视频,充分展现班级取得的成绩及精神风貌。候选班级的获奖材料由校区、学院进行审核,不再进行提交。

(二)请校区、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学生参选(候选)人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如实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提供300字左右个人事迹简介和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提供1张生活照片(电子版)。事迹简介和事迹材料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所列荣誉为校级以上表彰,参加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所获奖项严格按照《关于公布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学科专业竞赛类别等级认定结果的通知》中的竞赛名称填写。

请将推荐的班级和学生相关材料于10月25日前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地址行政楼316,电话86057139,电子版材料发至学生工作处邮箱sdkdxsc@126.com。“十大优秀学生”参选人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三)泰安校区、济南校区学生工作处分别负责本校区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要求分别确定2个“十佳班级”候选班级、2个“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均需排序),并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四)学校将对参与评选的班级、优秀学生事迹进行网上风采展示活动,发动广大同学进行网络投票,并将投票情况作为后期评选工作的参考条件。

(五)学校成立“双争双创”工作评选小组,在参考学生事迹、投票情况的基础上对候选班级、候选人进行全面评选,组织候选班级进行风采展示活动,组织优秀学生候选人进行公开演讲、答辩,确定入围班级、学生的初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十佳班级”“十大优秀学生”及提名奖获得者。

四、相关要求

(一)各校区、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把“双争双创”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学风、班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把广大师生公认的优秀班级、优秀学生评选出来。

(二)各校区、各学院要加强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坚持自主申报和班级、学院(系)推荐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评审程序,做到公开透明。

(三)各校区、各学院要结合往年评选情况,深入了解和挖掘优秀班级、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指定专人负责审定事迹材料的撰写和提炼,确保事迹材料客观真实,富有感染力。

(四)各校区、各学院要注重对优秀班级、优秀学生先进事迹的后续宣传,树立优秀班级、优秀学生的榜样形象,切实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2019年度“十佳班级”“十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2.山东科技大学2019年度“十佳班级”申报表、“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17日

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2019年度“十佳班级”“十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doc

附件2:山东科技大学2019年度“十佳班级”申报表、“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