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鲁教工委函〔2019〕17 号)精神,省委教育工委启动了第三批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工作,为做好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全省拟评选建设10—15个省级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可推荐申报1个工作室。
二、申报对象
我校在岗在编的专职辅导员,主持人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三、评选条件
详见《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1.请各校区、各学院高度重视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领军人物和业务骨干的重要抓手,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及团队进行申报。
2.请各校区、各学院于10月28日17:00前,将《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表》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86057139,电子版同时发送至sdkdxsc@126.com。学校将择优向省教育工委推荐。
附件: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山东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pdf
学生工作处(部)
201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