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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友扶持项目终期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06  

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山科大学字〔2017〕102号)文件精神,将开展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友扶持项目终期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项目

学校将对连续接受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友扶持项目前两期扶持资金资助项目进行终期审核。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审核内容

1、结项报告

结项报告需包括以下内容:

(1)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创办企业后的产品(服务)样品、经济效益及带动就业情况。

2、支撑证明材料

相关支撑证明材料为能够对受资助项目的发展和运作情况起到佐证意义的材料,如:新闻宣传、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或服务的模型或图片、扶持资金使用发票等。

三、审核说明

(一)学生工作处会同合作发展处组织专家对各受资助项目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二)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友扶持资金资助项目终期审核合格的,拨付第三期扶持资金;

(三)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友扶持资金资助项目终期审核不合格的,责令项目进行整改,并择期另行审核;经过整改仍然不符合要求的,撤销项目资助,终止扶持资金的拨付。

四、相关要求

(一)本次审核是对各受资助项目发展情况进行的一次了解、督促和审查。各校区、各学院要予以足够重视,认真组织各受资助项目配合审核工作,同时对于优秀项目可根据校区或学院实际,继续给予相应帮助、指导和扶持。

(二)各校区、各学院要督促受资助项目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细致的完成有关材料的准备整理工作。材料务必真实、丰富,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虚假情况,将追究项目成员的责任。

(三)各校区、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完成有关材料的收取和提交工作。各受资助项目在审核材料准备完毕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加审核的名称及相关项目信息。审核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提交所属学院或校区,由所属学院和校区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将各项目材料于6月12日前汇总并提交创业指导科。


学生工作处 校友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附件: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友扶持项目中期审核结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