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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校区2019年第27号违纪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16  

(青岛校区2019年第27号)

1、2019年09月30日,矿业学院硕研17-1班、硕研19-1班混合宿舍,GC17-601-2宿舍将学校禁用的电吹风在宿舍内插电使用。

2、2019年10月10日,地科学院地质17-1班,GC3-1001宿舍有烟头。

3、2019年10月10日,地科学院地质17-3班,GC3-206宿舍有烟头。

4、2019年10月10日,地科学院资勘16-1班、资勘16-3班、水文16-2班混合宿舍,GC3-301宿舍有烟头。

5、2019年10月10日,地科学院资勘16-2班,GC3-303宿舍有烟头。

6、2019年10月10日,地科学院勘查16班,GC3-314宿舍有烟头。

7、2019年10月10日,土建学院土木19-5班,GB2-122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8、2019年10月09日,机电学院机设17-2班,GC7-310宿舍将学校禁用的酒精炉在宿舍内存放。

9、2019年10月09日,机电学院机设18班,GA1-311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0、2019年10月03日,计算机学院硕研18-1班,GA4-108宿舍将学校禁用的煮蛋器在宿舍内存放。

11、2019年10月09日,数学学院应数18-2班,GB8-105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2、2019年10月09日,化工学院工艺19-3班、环工19班混合宿舍,GA16-107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3、2019年10月08日,交通学院交通车辆17-1班、交通车辆17-2班、交通车辆17-3班混合宿舍,GA17-308宿舍将学校禁用的锅在宿舍内存放。

14、2019年10月08日,文法学院刑法19班,GA5-116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5、2019年10月08日,文法学院法律非法学19班,GA5-328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6、2019年10月09日,文法学院汉语言19班、海洋法19班、法学19-1班、法学19-2班、法学19-3班混合宿舍,GA14-309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7、2019年10月09日,文法学院法学19-2班,GA14-411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8、2019年10月10日,文法学院法学16-2班、法学16-3班混合宿舍,GC12-212宿舍有烟头。

19、2019年10月10日,艺术学院环设17-1班,GB10-402宿舍拒检。

 

 

依据我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以上同学(宿舍)全校通报批评。因存放或使用大功率或明火类违禁物品的,除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外,还需学院在落实详细情况后,对当事人视情况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按照学校《学生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以上同学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和奖学金、单项奖等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同时取消以上同学个人所在宿舍及班级的文明宿舍、先进班集体标兵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学生工作处 

      学生公寓楼管会 

                                                             201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