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返回
青岛校区2019年第28号违纪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28  

(青岛校区2019年第28号)

1、2019年10月14日,矿业学院工业16-2班、安全16-2班混合宿舍,GC2-620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变电插座在宿舍内存放。

2、2019年10月15日,矿业学院安全(应急管理方向)19班,GA1-320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3、2019年10月16日,矿业学院工业17-1班,GC2-331宿舍有酒。

4、2019年10月15日,测绘学院地信19-2班,GC5-107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5、2019年10月15日,计算机学院物联网17-1班、物联网17-2班混合宿舍,GB12-314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小冰箱在宿舍内存放。

6、2019年10月18日,计算机学院计算机18-4班,GB14-503宿舍有酒。

7、2019年10月18日,计算机学院计算机18-4班,GB14-502宿舍有酒。

8、2019年10月18日,计算机学院人工智能19-1班,GB14-202宿舍有人吸烟。

9、2019年10月15日,经管学院国贸18-1班,GA1-154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0、2019年10月15日,经管学院国贸18-1班、金融16-2班混合宿舍,GA1-352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1、2019年10月15日,经管学院工管18-2班,GA1-148宿舍将充电台灯在宿舍内充电使用。

12、2019年10月15日,文法学院广告学16-1班,GA14-528宿舍将学校禁用的电热壶在宿舍内存放。

13、2019年10月15日,文法学院广告学16-1班,GA14-528宿舍有酒。

 

 依据我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以上同学(宿舍)全校通报批评。因存放或使用大功率或明火类违禁物品的,除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外,还需学院在落实详细情况后,对当事人视情况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按照学校《学生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以上同学优秀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和奖学金、单项奖等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同时取消以上同学个人所在宿舍及班级的文明宿舍、先进班集体标兵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学生工作处 

      学生公寓楼管会 

   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