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
(青岛校区2022年第4号)
1、2022年04月26日,测绘学院硕研18班,G15-202-2宿舍有烟头。
2、2022年04月26日,地科学院资勘18-1班,GA13-202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存放。
3、2022年04月26日,地科学院资勘21-1、21-2班混合宿舍,GA13-314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存放。
4、2022年04月26日,地科学院资勘21-2班,GA13-320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存放。
5、2022年04月26日,数学学院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0-2班,GB8-216宿舍有烟头。
6、2022年04月26日,经管学院工管20-1班,GC9-513宿舍有酒瓶。
7、2022年04月26日,经管学院工管19-2、电商19-1班混合宿舍,GC9-430宿舍将宿舍禁用打火机在宿舍内存放。
8、2022年04月26日,经管学院物流21-1班,GC9-319宿舍将宿舍禁用打火机在宿舍内存放。
9、2022年04月27日,经管学院国贸18-1、18-2班混合宿舍,GA1-238宿舍有酒瓶。
10、2022年04月26日,外国语学院日语18-1班,GA2-414宿舍在宿舍进行棋牌活动。
11、2022年04月26日,艺术学院工设18-1、环设18-1混合宿舍,GA13-504宿舍有酒瓶。
12、2022年04月26日,艺术学院环设20-1班,GA13-517宿舍将学校禁用的充电台灯在宿舍存放。
13、2022年04月26日,海洋学院海洋技术20-3班,GC9-218宿舍将宿舍禁用打火机在宿舍内存放。
依据我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以上同学(宿舍)全校通报批评。因存放或使用大功率或明火类违禁物品的,除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外,还需学院在落实详细情况后,对当事人视情况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公寓学生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3日